日暮拉开,新的一天即将启程!早上好,欢迎收听今天的宇洲环保早报!今天是2018年1月3日,星期三,我们共同来关注一下今天有哪些重要讯息。
国务院总理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条例》对《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中其他固态废料具体范围的确定机制、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范围、固态废料排放量的计算、减征环境保护税的条件和标准,以及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协作机制等做了明确规定。《条例》明确,2003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范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提升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上的水准,环保部日前批准并发布《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规范》(HJ 913-2017)。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hjbhbz/)查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式,环保部制订并发布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17个行业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式(含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除前两项外别的行业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式,由各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参考《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14〕80号)等排污费征收相关规定,按照科学合理原则制定,并报环保部备案。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海洋局制定并发布了《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申报征收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别的海域内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等作业活动,并向海洋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本办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大气污染物、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和固体废物。
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公布第一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名单,并印发环境监视测定设施等四类设施公众开放工作指南。名单共包括全国31个省(区、市)的环境监视测定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及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处理设施4类共124家,同时公布了设施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公众能够最终靠电话联系,预约参观。
今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上海市税务部门表示,上海税务和环保部门已完成排污信息共享数据的传递,建立全市环保税纳税人税源数据库。据了解,上海税务和环保部门已建立四套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快速联系制度、信息交换制度和联合管理制度。通过双方共建的信息共享平台,税务机关定期推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欠缴税款及风险疑点等涉税信息,环保部门定期推送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信息。上海还对300余户重点排污监控公司进行面对面交流和预申报演练。
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切实保护秦岭生态环境,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环保厅及陕西省林业厅等4部门新近印发的《关于加强秦岭限制开发区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秦岭限制开发区内将不再新设探矿权和采矿权,现有的矿业权也将有序退出。此外,《通知》还规定,限制开发区内已有地下矿山,矿体在1500米以上的,按照“谁开发、谁治理”和“引入第三方治理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矿山环境修复。在此期间,采矿权延续期限不允许超出三年。
《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福建省海岸带范围总面积约4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规划范围有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6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沿海县(市、区)的各乡镇、街道,海域规划范围为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全部海域(不包括金门、马祖及周边海域)。禁止限制类、淘汰类和高污染项目用海,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项目用海;严控沿岸平推、截弯取直、连岛工程等方式围海填海,严控海湾内围海填海,严控单体项目围海填海面积和占用岸线长度。
截至2017年12月29日,福建省已累计向14个相关重点行业核发排污许可证754张,完成2017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下阶段,省环保厅将对无证排污、超许可浓度限值排污、未落实自行监测要求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排查,并建立基础管理台账,强化整治。违法企业名单及查处情况将在政府网站“环境违法曝光台”及时公开,同时,将企业无证排污行为纳入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估体系,对未按期领证的企业,相应扣减考核分数。
围绕省、市部署要求,漳州市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对822家重点行业企业、6家尾矿库及12家关停搬迁重点行业企业的摸底排查,并在全省率先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程。此外,依据工业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漳州市还建立起土壤污染市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加强污染地块信息互通,实行联动监管,严厉查处违法排放重金属行为。至今年底,漳州市建成古雷工业废物处置场和漳州市工业废弃物处置利用中心项目,年处理危险废物量可增加15.0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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