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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2 来源:施工案例

  烈日炎炎。这些天恐怕各位读者已被烧“晕”了。高温天,你遇到了什么困难要求我们帮助?有咋样的建议想要告诉有关部门?有什么值得点赞的事情可以和我们分享?

  来吧,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开通《小e和您一起战高温》专栏,平台小e帮忙团队希望为大家送上酷暑里的一份关心,一份清凉。

  这几天与天气一样热的恐怕是游泳池的生意了。大小泳池,人头攒动,客如饺子。与之相随,有关游泳池的咨询以及投诉也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平台层出不穷。近日,小e针对点击量较高的四个问题专程连线有关部门,并实地进行了采访。

  这张许可证的颁发单位为市体育局。业内人士称,早在2013年,游泳与滑雪、攀岩、潜水等三个项目一起被列入了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此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要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这张许可证标志着游泳池救生设施、救生用具、游泳救生员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它必须与工商局颁发的公司或个体的营业执照、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同时上墙公示,并需要张贴在醒目位置。如逾期不办,将视为无证经营,体育主管部门会依法进行一定的处罚。

  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小e,目前全市对公众开放的游泳池有200多家,已全部发放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许可证。今年6月至8月,市、县两级体育部门已对此进行了专项检查。其中,县级体育部门通过普查的方式来进行并建立台账,而市体育局则采取了抽查的方式。包括酒店、小区的游泳池在内,只要是对公众开放的游泳池,均被纳入检查范围。

  手机尾号为“1396”的网友:作为宁波市游泳中考的培训基地,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游泳馆的水气味很大。孩子游泳后,出现了喉咙痛的症状。

  接到报料后,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格外的重视。其游泳馆的负责人蔡老师告诉小e,鄞州区疾控中心已对游泳馆的水质进行了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大肠杆菌、细菌总数、浑浊度等指标都符合标准。

  孩子为何出现喉咙痛的症状?蔡老师的解释是:可能因为长时间没有下水,训练强度比较大,身体不适应,加上在训练中呛了几口水,所以出现了喉咙痛的症状。目前,学校已就此和学生家长进行了沟通。

  宁波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告诉小e,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于2017年6月至9月开展全市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水质抽检覆盖率达到了100%,水质卫生抽检频次在2次及以上。

  截止到7月下旬,全市正常营业的165家泳池水质第一批监测结果已出炉,抽检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杆菌、尿素、浊度、PH、池水余氯(六项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单位)。其总体合格率为95.75%。

  这位工作人员分析,不合格的6家游泳池所存在的主体问题为尿素、细菌总数、余氯、大肠杆菌等超标。其中,余氯超标,会对人的皮肤、黏膜、眼结膜产生较大刺激;尿素超标可能会对人体皮肤黏膜造成损伤,同时也会大大减弱氯的消毒效果;大肠杆菌超标易引发肠道疾病;而细菌总数超标则会造成红眼病、流行性结膜炎、中耳炎等。

  据了解,目前人工游泳场所最主要的池水消毒制剂为三氯异氰尿酸。医学专家称,这类含氯的化学消毒制剂,几乎对所有的真菌、细菌、病毒芽孢具有消杀作用,对甲肝、乙肝病毒、性病毒以及艾滋病毒也拥有非常良好的消毒作用。泳池中三氯异氰尿酸的残留量没超过相应指标,虽然对人体来说没有危害,但仍不宜长久浸泡,尤其是眼睛。专家提醒,游泳时间建议还是不要超过两个小时,同时应该佩戴泳镜。

  那么,怎么样来判断游泳场所水质的好坏呢?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给出了三点建议。

  第一,看上墙的卫生信誉等级标识。卫生监督部门每年会对游泳经营场所作卫生信誉等级评定,分为A、B、C三级,等级越高水体质量情况越好;

  第二,看游泳经营场所的信息公示。目前,全市游泳场所会在游泳馆内公示最新的水质检测状况,包括余氯值、PH值、温湿等数据;

  第三,站在游泳池边向水里眺望,如果两至三个水道外水底是清晰的话,基本能判断水质没有问题。

  网友“NBGZS”: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的购票处写着,可凭学生证打折,但实际上高中生打不了折?宁波的公共游泳场所优惠措施有统一的标准吗?

  小e在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的售票处看到了公示的优惠收费标准:军人、残疾人、小学生和初中生凭有效证件购票8折优惠;1.4米以下儿童和60周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购票5折优惠。其中,的确未提及对于高中生的优惠。

  该局相关负责人还称,目前,宁波的游泳池无统一的收费标准,但是,浙政办发〔2015〕94号文件对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作出了明确规定,必须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和学校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确有服务成本开支,可以适当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低收费和非营利为原则。

  多位荣安和院小区业主:荣安和院游泳池开放以来,来游泳的大部分非本小区居民,人员太多,不仅造成泳池水质浑浊,还增加了小区的安全隐患。

  上周,小e来到荣安和院。社区物业经理称,泳池早在五六年前就对外开放了。由于物业没有专业能力运营游泳池,同时还考虑到经营成本的问题,经过与小区业委会商量,物业将泳池承包给了一家第三方机构。但对于小区业主,游泳池在收费上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成人每人10元,孩子每人8元。要比外来的分别便宜2元。

  如果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算入公摊面积的,则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具体怎么样去使用由业委会表决确定,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无权决定或处理;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协议中明确业主已将游泳池经营权授权给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有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开展经营;

  如果开发商享有游泳池独立产权,则开发商有权委托物业公司或专业公司做管理经营。但是,因为游泳池设在小区之内,所以,作为被授权人或产权人,都有义务遵循《物权法》相关规定,合理行使权利,不应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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