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新疆昊海孚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托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当了“新疆昊海孚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高效水处理特种药剂建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作业。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大众参加方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示期间,大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查阅等方法向建筑设计企业或环评单位提出相关定见或主张。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499号新疆大学信息技术创新园301室,大众可前往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本次寻求定见的大众规模为项目所在地克拉玛依市大众、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事业职工以及其他关怀本项目建造的热心人士。
大众能够在有关信息揭露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法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提出定见。
本次寻求大众定见的期限为10个作业日,网上公示起止时刻为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