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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实录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美丽云南建设”2024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保山、楚雄、红河、文山专…

发布时间:2024-06-22 来源:活性炭系列

  今天,我们举行“美丽云南建设”2024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州(市)第二场——保山、楚雄、红河、文山专场。我们邀请到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晶晶先生,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金祥先生,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志远先生,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文先生。请他们分别介绍四个州(市)美丽云南建设实践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是请保山、楚雄、红河、文山四个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的人介绍美丽云南建设的工作情况;

  大家上午好!感谢媒体朋友们多年以来对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发布会安排,我向大家报告保山市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落地落实有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保山市始终把握“保护”的核心要义,坚定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关于加强高黎贡山生态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得到持续巩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2023年5月,保山市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9个地区之一;被生态环境部表扬为“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典型经验做法”的31个地区之一;2024年1月,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表彰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保山市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出台了《保山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印发实施《保山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建议》,各级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级领导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职能部门认真落实行业环保责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城市建成区及周边为重点,狠抓“五源”治理。加强工业公司监管,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在全省率先开展水泥超低排放改造。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防扬尘措施全面落实,秸秆、垃圾焚烧行为得到一定效果控制,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并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机动车尾气检测治理工作有序开展。2024年1—5月,保山市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9.9%、细颗粒物(PM2.5)浓度22微克/立方米。

  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保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颁布施行,切实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监管。完成怒江、澜沧江干流及5个城市建成区23条河流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整治排污口313个。隆阳区红花河、大小桥河、易畴河3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通过省级验收。2023年和2024年1季度,全市8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Ⅱ类。2024年1—5月,22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优良率100%。

  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尾矿库污染治理等发现的“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突出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回头看”,33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问题整改通过省级抽验。完成27个变更“一住两公”地块调查评审,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全力推进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871个行政村,498个完成治理,治理率达57.18%。

  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大抓项目年”实施意见》,制定了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序推进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2023年向上争取资金数、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均排全省前列。制定实施《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稳经济保增长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建立挂联帮扶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制度,全力抓好建设项目环评要素保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2023年全市审批环评文件124份,办理环评登记备案367份;完成5个省级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2024年1—5月,全市审批环评文件55份,办理环评登记147份。龙陵稀土、永昌硅三期、昌宁至链子桥高速路等3个重大建设项目获得省级批复。

  一是有序推进系列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145件,完成整改140件,完成率96.6%;2022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140个,完成整改109个,完成率77.9%。2024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生态督察交办问题28批64件,其中,来电举报28件,来信举报36件;重点关注件7件、一般件57件;截至目前,已办结30件,正在办理34件。二是着力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坚持信访办理、日常监管、专项执法“一手推进”。2023年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6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接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环境污染投诉818件,全部办结,及时受理和按时办结率100%;2024年1—5月,收到信访投诉举报274件,办结259件,正在办理15件。

  一是抓实机制建设。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5个专项组。制定《保山市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实施方案》,明确91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并将工作成效纳入国安考评。二是抓好资源管护。建立四级网格责任管理体系,探索形成“社区共管、影像保护、近地保护、生态移民、走廊带保护”的“五种管护模式”,全面构建起“资源巡护、森林防火、跨境合作、科研监测、智慧防护”的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管护网”。三是推进“两山”转换。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发展思路,稳妥有序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生物医药等高黎贡山特色产业。通过有效管护,高黎贡山成为全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典范,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评估达到最高Ⅴ级安全等级,纳入中国生物圈保护区网格,是云南省唯一入选的保护区,在全省50个生态监测基础较好的保护区中排名第一。

  保山市高度重视东河流域污染治理,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6个方面42条整改措施,建立完善“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3项工作机制,举全市之力综合施策、系统治理。一是通过“镇村截污治理+城市雨污分流”,全面提高中心城市截污水平。二是采用“集中处理+分散处理”,有效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三是落实“清淤+控源”,逐步减轻东河污染负荷。四是推进“补水+节水”,联动搞活东河流域水生态。五是强化“众管+长治”,建立东河长效治理机制。通过综合治理,东河流域治理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东河水质持续向上向好,2023年,沙坝国控断面水质为Ⅱ类,叠水河桥省控断面、石龙坪断面水质为Ⅳ类,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阶段性整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大家好!很荣幸向大家介绍“绿美楚雄”建设工作情况。首先,我代表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向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大家长期以来给予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近年来,楚雄州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在楚雄州委、州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领导下,坚决扛牢扛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深化认识、凝心聚力、狠抓落实,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扛实美丽中国建设楚雄实践的政治责任,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三连优”。楚雄州始终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及州委、州政府具体要求上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以党建为引领和组织作保障,在美丽中国建设楚雄实践中实干争先,圆满完成了省下达楚雄州的各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连续三年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尤其是2022年度获得全省第一名。今年初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表彰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大姚分局代表全国西南片区获表彰的先进集体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是全国交流发言的3个集体之一,成绩来之不易,凝聚了全州各族干部群众的辛勤和汗水。

  二、强化系统治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近年来,楚雄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锚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目标不动摇,成立了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扛牢扛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通过“生态环境提升”攻坚行动,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及7个标志性战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大气、水、土壤、固废防治与有机污染物一体防控,从源头上、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统筹传统污染物与新污染物治理,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实现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2023年,楚雄州41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5.1%,较2022年提升2.4%;15个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值优良率为100%,较2022年提升6.7%;26个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2.3%,与2022年持平;25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10个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率为98.05%。全州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率达100%。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牟定模式”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截至2023年末,楚雄州行政村、自然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率分别达到80.17%、78.62%,全州无城市黑臭水体,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国家水质自动综合监管平台显示,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质已稳定保持在Ⅲ类,这个曾经被列为长江保护修复重点整治的劣V类国控断面,经过多年来持续不断推进水资源管控、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如今已重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景象,成为楚雄市民休闲健身的打卡地。

  三、强化示范创建,以更实担当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楚雄州坚持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推进实施《楚雄州“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等,组织楚雄、牟定、南华、元谋、永仁、双柏6县市申报创建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示范基地,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三年复核准备工作。加大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力度,加快自然保护地存量问题整改,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开展国土绿化行动,营林营草30万亩。推进金沙江干热河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万亩。推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积极申创哀牢山国家公园,持续加大绿孔雀、西黑冠长臂猿等珍稀物种保护。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2023年,大姚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楚雄市被命名为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前,楚雄州共荣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国字号”品牌4个、“省级”品牌4个,数量位列全省“双第一”。绿色、低碳经济发展势头强劲,2023年全州GDP达1827亿元,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绿色化工等产业增加值161亿元、占GDP比重8.8%,绿色硅、钛产值达411.54亿元,光伏和风电项目总装机超千万千瓦。

  四、坚持高位推进,以更大力度抓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楚雄州坚持以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专项检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整改为契机,以坚决的态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把环境突出问题作为切入点,紧盯节点、靶向发力、倒排工期、逐一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严防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和正在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弹。紧盯上级以及新一轮督察重点关注的问题,根据问题类型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研判分析,及时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同时,举一反三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摸清楚雄州生态环境问题底数和短板弱项,及时加以研究解决。

  “绿美楚雄”建设是我们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奋斗的幸福事业。2024年,楚雄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及州委、州政府的具体要求,扛牢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抓好各类环境问题整改,积极创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奋力书写好美丽中国建设楚雄新篇章,让楚雄生态“底色”更浓、绿水青山“本色”更靓、金山银山“成色”更足。

  我就作以上介绍,诚挚邀请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到楚雄,帮助我们共同讲好新时代楚雄高质量发展的动人故事!谢谢大家!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红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借此机会,我谨代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对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就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和展现的新气象作简要介绍。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领域,强化滇南中心城市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实施秋冬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污染天气和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制定印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春夏季重点时段大气污染执法监管工作方案》,2024年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3人次,在特殊时段巡查检查大气污染企业以及物料堆场等企业85家次。2024年1—5月份,全州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6.4%,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蒙自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8%,同比上升7.3个百分点。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科学推动断面水质改善,坚决打好劣Ⅴ类水质断面“清零”攻坚战。对南盘江及一级、二级、三级河流支流和主要(湖库)及“三海五河若干溪”持续开展水质监测,严格落实水质分析预警制度,截止2024年5月共发出水质通报、水质预警函20份。2024年1—5月,47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数量38个,优良率80.9%,较去年同期提高2.2%。水质重度污染(劣Ⅴ类)数量6个,劣Ⅴ比例12.8%,较去年同期下降2.1%。33个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75.8%,较去年同期提高3.1%;劣Ⅴ类比例15.2%,较去年同期下降3%。2024年第一季度全州2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企业590家,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开展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调查,建立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286家,实施落后淘汰关停等减排项目65个,削减重点重金属13928kg,削减率达10.7%,提前完成省级下达红河州“十四五”减排任务。先后完成了红河州82个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40个部级挂牌点位整治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红河州169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任务,涉及历史遗留废渣2700万吨以上,实现区域废渣风险防控的目标。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落脚点,审批权力做“减法”,监管服务做“加法”,助推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双促进、双提高。

  一是积极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出台了《红河州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实施方案(试行)》,对小微企业、基础设施等污染影响较小的同类型项目试行环评打捆审批;对重点项目主动开辟绿色通道,采取边公示边审批、减少内部审查环节、合并审批等措施,缩减审批时间;完成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灰场扩容扩建项目、云南省红河县俄垤水库扩建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通过“容缺审批”、一线帮扶等方式,打通环评审批堵点,全力推进项目落地。

  二是不断优化提升环评审批效能,2024年以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非辐射类审批96项,总投资69.25亿元,环保投资2.73亿元;出具辐射安全许可90份;联合水、气、土、监察、环评等科室召开危险废物联合行政审批工作会6次,共审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24家,危险废物延期贮存6家。

  三是深入推进“执法+服务”监管模式,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和助企帮扶,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17家企业纳入清单并实现差异化监管,让企业享受到生态环境部门“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政策。通过搭建线上沟通服务平台、利用现场检查时机“送法入企”,对企业详细解读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以精准执法维护市场公平公正,有力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和支持经济平稳运行。

  制定印发《2024年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以突击检查、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依法严厉打击恶意偷排等环境违法犯罪,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2024年1—5月,全州查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77件,共运用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件,不予行政处罚案件5件,免罚金额55.8万元。

  2024年1月对个旧、蒙自重点片区有色冶炼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共排查检查49家企业,发现问题72个,涉嫌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4个;3月开展大屯海流域生态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共排查检查企业42家,移交问题108个。2024年至今,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356件,办结350件,办结率98.3%。

  通过深入推进优化执法方式,不断提升执法效能,2024年2月被生态环境部表彰为“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2022—2023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6月上旬,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完成进驻阶段工作,在这场检阅里,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全力配合做好督察各项工作,印发了《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知》等相关文件,筹备召开了多场督察联席会议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开展了环保问题排查整治等前期准备工作。在督察组下沉期间积极主动配合,组织调阅资料200余份,编写信息简报34期,确保督察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同时,狠抓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目前,第一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6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21个,剩余5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推进。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62个具体问题中,已完成整改27个,剩余35个正在按照序时进度推进。

  下一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考察云南重要讲线”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5句话总体思路,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谱写美丽云南建设的红河篇章。

  大家好!非常高兴与大家见面,首先感谢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和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近年来,文山州认真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立足现有条件攻坚克难,严格标准、高位统筹、因地制宜,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路子,形成了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典型实践经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2023年11月,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会在马关县召开,2024年4月,全国西南片区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培训班在文山召开,让我们有机会向全省、全国推广农村环境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文山经验”。自现场会召开以来,全省内县(市)共计175批次,14000余人次到坡脚镇大讯村、田蓬村考察学习。

  截至目前,文山州942个行政村中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共计624个,治理率达66.24%,从“后进”迈入了“先进”行列。马关县、西畴县获得2023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共争取到6305.4万元奖补资金。

  (一)紧盯一个目标,高位统筹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走深走实。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全州年度重点工作,由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州委副书记、州长挂帅,围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争先进位”彻底撕掉“脏乱差”标签的目标,全面发动、持续推进,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纳入“红黑榜”和文山之干“书记大擂台”进行成绩晾晒,压实各级推进责任。制定印发了《文山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文山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奖补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提出“从州级可统筹10%生态转移支付增量资金中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用于各县(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奖补”,实现州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奖补资金“零突破”。

  (二)发挥二个作用,示范引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走深走实。党建引领抓带动。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调动群众以“主人翁”角色全员参与乡村建设工作,格外的重视推进过程中因村落分布散、技术难点多、民族生活习惯不同等因素产生的堵点难点问题,广泛组织群众开好党员大会和群众大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围绕污水怎么治、设施哪里建、村民如何干等问题,研究村庄污水治理方案,明确监管养护负责,统一群众思想,齐心合力抓落实,让群众把乡村建设作为身边事和自己事抓紧抓好,把乡愁美景、民族特色、边境风情与现代化充分融合起来。强化示范树标杆。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优先治理区域村庄为重点,选取优势资源好、群众意愿强、环境敏感度高的村庄开展示范村建设,建成了西畴县石碑村、田冲村、马关县嘎迪村、马洒村等村级示范点,积累了一批文山农村污水治理实践经验。学习标杆促推广。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带头开展“三个一”观摩活动,组织行管部门业务骨干、乡(镇)干部、村委会代表到试点示范村开展现场观摩活动,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提升基层业务能力,推动先进治理模式向全州推广,助力治理工作由点到面向纵深推进。

  (三)明确三方责任,建管并重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走深走实。强化群众主体作用,明确“乡、村、组”三方责任,建立“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网格长包户”的机制,通过村规民约明确户内设施由农户负责管理维护,户外公共设施由村集体负责管理维护,日常的污水管理维护费用由村集体承担,激发了群众内生动力,实现了“老百姓自己的家园自己建”的良性循环,完成了群众从“动不起来”到“停不下来”、村寨从脏得“走不进去”到美得“转不出来”的蝶变。全覆盖建立村规民约制度,建设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化粪池+尾水还田利用)共228座,正常运行率为100%。提出“以废治废”模式,结合农村现有废弃设施和各地资源实际,探索出高效、经济的废水、废物“双循环”利用模式。一方面通过改造废弃、闲置沼气池、小水窖、小水塘为农村污水过滤池,累计将78638座废弃沼气池改为化粪池,将358个臭水塘、废弃小水窖改造为村内小景观,实现闲置资源循环利用。另一方面通过污水过滤清洁回田、回水,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将污水变为“施肥水”“灌溉水”“景观水”。

  (四)推行四种模式,分类施治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走深走实。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以用促治、确有实效的原则,结合大部分村庄海拔落差大、群众居住分散等现状,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探索推行出4种污水治理模式:一是城镇纳管模式。乡镇周边村庄,优先接入污水处理厂纳管处理模式,降低治理成本。二是集中收集处理模式。生态环境敏感区域推行集中收集、设备处理、达标排放模式,提高治理效率。三是连片收集模式。集中连片村庄推行“农户小三格+集体大三格+氧化塘/湿地”生态处理模式,促进资源化利用。四是分散收集模式。小、散村落和分散住户,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充分利用农户房前屋后“四小园”就近就地消纳模式,杜绝外溢污染。

  (五)构建五级联动,各级联动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走深走实。构建州、县、乡、村、组工作体系,强化上下联动,采取“州统筹+县主导+乡负责+村组织+组落实”形式,推动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向纵深推进。加强州统筹,以规划目标为引领,加强技术业务指导,统筹乡村振兴、绿美建设、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厕所革命等各口径项目资金及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县主导,县级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党委主导、政府主抓”“处级领导挂联、县级部门挂钩”“乡镇下任务、村组抓落实、群众搞建设”“党员带群众、强村带弱村”管理体系,调动全县工作力量,激发内生动力,探索出马关“五突出五提升”、西畴“四干治污”等治理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法的示范带头作用。压实乡负责,各乡(镇)打造一乡一村一示范,乡(镇)业务骨干在治理模式、采购方式、设施设备维护使用等方面强化指导。细化村组织,村委会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村的管理制度并纳入村规民约,组建自建委员会培训“农村工匠”,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抓实组落实,村组负责组织群众,定期开展化粪池清淤、主管检查、污水清理使用,确保设施设备正常发挥作用。群众自管自用,确保污水全部纳管处理、设施全部正常维护和正常使用。

  文山州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虽然取得初步成效,但离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和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很大差距,与省内外先进州(市)相比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生态环境领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体量较小、覆盖面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资金占比较小,州级、县级自身财力较弱,配套资金缺口较大,县级在治理进度上出现了参差不齐的现象。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择优向中央、省申报人居环境提升方面的项目,组织马关县、西畴县实施好农村生活污水整县推进以奖代补试点项目。积极推动有意愿、基础好的县(市)参与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整县推进以奖代补试点竞争立项,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维护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力争做到自建自用自管,确保已建成设施发挥长远效益。

  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文化传承,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方面,楚雄州是怎么做的?

  发展生态文化、培育全民生态文明理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楚雄州通过制定颁布实施龙川江保护条例、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恐龙化石保护条例、彝医药条例、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彝族服饰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为全州民族传统生态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和制度保障。通过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深度、加大宣传力度,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充分发挥网络媒体(“楚雄环境”官微、州级主流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开放、实时的特点和共享共用的优势,打造成生态文明宣传的主平台,在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重点活动和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节点,集中策划推出一批有分量、有深度、有影响的宣传报道。在坚持正面报道为主的情况下,曝光破坏生态环境的反面典型,形成较强的舆论威慑力。强化生态示范创建,突出实践特色,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形象品牌。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企业创建等活动,2021—2023年,楚雄州创建州博物馆、哀牢山自然保护区、禄丰恐龙谷等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2个,命名州级绿色学校112所、绿色家庭150个、绿色社区450个。更多的人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绿美楚雄”的行动中,汇聚起培育和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强大正能量。抓好“六五”世界环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生态日、宪法周等重要时节宣传,广泛造势,激发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引导市民自觉选择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

  楚雄州广泛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持续高涨,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日趋浓厚,习生态文明思想在彝州大地广泛传播、落地生根、深入人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生态文明的价值观、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行动自觉。全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治理率80.91%、自然村治理率79.1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约达15.19平方米/人,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近年来各地通过践行“两山”理念,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成效非常显著,听说红河州的红河县让荒山坡变成了聚宝盆,好生态成就了百姓的“金饭碗”。请问红河有哪些具体的做法或者经验值得推广?

  良好生态环境是乡村振兴的“金钥匙”,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红河县境内海拔1200米以下面积56.94万亩的干热河谷光热资源丰富,有“天然温室”的美誉,拥有千百年来形成的森林、村寨、梯田、河谷、水系“五景同绘”的梯田生态,是发展热带经济果蔬的理想之地。但干热河谷区域植被覆盖率低、生态脆弱、水体蒸发量远大于降雨量,灌溉用水不足成为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修复的瓶颈。

  近年来,红河县因地制宜,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习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大胆实践,围绕“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目标,以打造具有热区特质的干热河谷综合保护修复和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县为抓手,突出政策导向、项目抓手、产业牵引,生态修复和产业发展有效衔接、协同互补、系统发力,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在此基础上,红河县统筹推进生态修复与热区开发,引进和培育库博公司等龙头企业21家,发展13个种植基地,完成投资34.97亿元,有效流转土地16.74万亩,开发利用干热河谷土地25.2万亩,发展水果21.5万亩,实现干热河谷区域水果产业产值7.6亿元。带动周边14267户农户协同发展热区产业10.5万亩,4281户脱贫户户均年增收2.55万元。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补偿,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8.7平方千米,累计植树造林65万余株,有效管护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138.16万亩,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2.5万亩,生态修复试验示范区项目完成造林360亩、陡坡地治理造林4000亩,干热河谷生态修复率达58.3%,使昔日的荒山秃岭变成绿水青山并向金山银山转化。

  为提升保护修复质效,红河县还与世界农用林中心、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等联合创立红河谷山地未来生态扶贫创新中心,成立种质资源创新中心,引进和培育珍稀名贵木本经济植物爪哇木棉、余甘子等35种,2万余株,为红河谷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步,建立起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利用微生物技术与昆虫养殖在农林牧渔多模块间形成整体生态链的良性循环,创新构建农-林-果-蔬-草“五位一体”立体种植与菌-虫-畜-禽-渔“五元共生”的生态循环模式,为解决农业污染、优化产业结构、节约能源与农业资源,保障食品安全与生态安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没有经营性收益,资金不足是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普遍存在问题,文山州是如何实现资金的高效利用的?

  文山州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境内97%以上的国土均为山区或半山区,村庄呈现“小散居”“户不连户、村不连片”的特征。受制于自然条件、历史原因,生活习惯的不同,加之文山州仍是欠发达地区,财政连年吃紧,资金不足确实是我们在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向大家介绍文山州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一些做法。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我们结合村庄特点,因地制宜、分区分类的制定“一村一策”方案,不搞大拆大建,不搞“一刀切”。坚持“生态化、资源化、可持续”原则,探索推行4种治理模式,一是城镇纳管模式。乡镇周边村庄,优先接入污水处理厂纳管处理模式,降低治理成本。二是集中收集处理模式。生态环境敏感区域推行集中收集、设备处理、达标排放模式,提高治理效率。三是连片收集模式。集中连片村庄推行“农户小三格+集体大三格+氧化塘/湿地”生态处理模式,促进资源化利用。四是分散收集模式。小、散村落和分散住户,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充分利用农户房前屋后“四小园”就近就地消纳模式,杜绝外溢污染。

  管建并重,持续治污。通过明确“乡、村、组”三方责任,让村民参与到设施日常管护中来,按照“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网格长包户”的形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包保网格。建立了户内设施由农户负责管理维护,户外公共设施由村集体负责管理维护,日常的污水管理维护费用由村集体承担的“包保责任”,健全了农村生活污水基础设施运维的长效管理机制。

  群众主体,共建共治。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通过政府出物资、群众出劳力方式,组建群众自建委员会,组建“施工组”,采取“工匠+群众”的模式,把村内工匠人员组建分为砖工队、管道铺设队、沟渠开挖队等,采取流水作业方式,多队同时开工、相互协调配合。按照项目定额预算,综合建设成本为11000元/户,通过“工匠+群众”模式,政府补贴物资材料仅为2400元/户,群众投工投劳折算1200元/户,户均可节约成本7400元左右。有效缩短工期、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建设成本。统计数据显示,马关县大讯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户均投资从1.2万元降低到2600元,全村投资仅14.81万元;田蓬村户均投资仅2800元左右。

  整合资金,形成合力。强化州级统筹,整合财政、发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行业部门的现行资金和项目,用好用活“县级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政策,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推进和各记其功的工作原则,明确不同行业部门的职能职责,充分打好资金“组合拳”,优先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等建设工作,形成合力解决建设资金来源的问题。

  保山东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请问,保山市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东河污染问题后,保山市深刻汲取教训,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扛实东河污染治理政治责任,举全市之力抓好整改工作。制定了《东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目标任务总体方案》,明确了近、中、远三期目标,即2023年东河水质实现脱劣、2025年达到Ⅳ类水、2030年稳定或优于Ⅳ类水。通过综合施策、系统治理,2022年东河沙坝国控断面水质为Ⅱ类、叠水河桥省控断面为Ⅳ类、重点断面石龙坪为Ⅳ类,提前1年实现脱劣目标;2023年分别为Ⅱ类、Ⅳ类、Ⅳ类,稳定达到Ⅳ类水质标准,提前2年实现阶段性目标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今年上半年分别为Ⅱ类、Ⅲ类、Ⅲ类,水质保持持续向好态势。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锚定一个目标,一抓到底。紧盯督察指出的“基础设施严重缺失、大量污水直排东河,水环境形势严峻、水质指标持续恶化”等问题,找准“水资源匮乏、污染超负荷、生态空间不足”三大症结,提出了“严格依法依规治理、提高截污及处理能力、严格清淤控源、加强节水利用、联动搞活水体、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6方面42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1项,剩余1项(保山坝区“一张网”供水工程)按时序将于2025 年完成。

  二、抓住两个重点,双向发力。紧抓东河沿线城镇和农村,全方面提高沿线污水收处水平。一是“增管网”。311个自然村铺设截污管网1017.14公里,78774户农户实施了“四水同收”;开展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及城中村、老旧小区截污治理,完善建设管网221.05公里;保山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管网47.29公里,建成区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二是“增能力”。保山中心城区污水日处理能力从5.5万吨提升到12.8万吨。对不具备集中收处条件区域的污水进行分散处理,建成一体化设备20个、应急终端6套。

  三、盯紧三个源头,三水共治。严管严控河道淤积、农业面源污染和入河排污口三大污染源。一是“减淤积”。对东河干流及30条一级支流、33条二级支流、3条三级支流、7条城市河流及445公里城市管道进行了全面清淤和常态化管护。二是“减面源”。减少非绿色有机蔬菜等种植面积9957亩,增加水稻、玉米等种植面积38079亩,农药、化肥施用量持续减少。东河流域31064户畜禽养殖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4.36%,不符合选址要求的养殖活动有序退出管控范围。三是“减排口”。东河干流及一级支流2513个排口封堵1170个、整治1338个、审批5个。

  四、凝聚四方力量,四美同创。一是“政府找水+群众节水”。实施大柱山供水工程,累计向东河补水1300余万方。实施城市供水“一张网”机制,逐步取缔城市自备水源,形成“一张网”供水。二是“行政执法+河长巡河”。累计开展监管执法1023家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5件,罚款1450万元。充实东河流域“四级河长”至176人,累计开展巡河2.7万次,发现并整改问题793个。三是“单位示范 +群众参与”。209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对552个办公区和260个住宿区进行院内雨污分流改造,东河流域13个乡镇(街道)参与创建生态文明家庭14.8万户。四是“日常清洁+长效治理”。累计清理生活垃圾31.7万吨、水塘2806个、沟渠9270.8公里、淤泥2.4万吨。将东河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形成了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合力。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始至终坚持系统治理思路,下好治河、治水、治城、治村“一盘棋”,变“一河之治”为“流域之治”,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加快推动“东河之治”迈向“东河之美”。

  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非常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也感谢几位发言人详细的介绍和解答。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定位,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推动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充分展示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绿色主题更加鲜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七彩云南。

  原标题:《图文实录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美丽云南建设”2024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保山、楚雄、红河、文山专场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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